在“6·5世界环境日”来临之际,5月31日,忻府区法院召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情况通报会。会上邀请了《山西日报》《山西法治报》《忻州日报》和忻州电视台、忻府区融媒体中心等多家媒体记者参加。
会上,通报了忻府区法院《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》内容,从环境资源审判基本情况、主要工作做法、下一步工作举措以及典型案例四个方面分别介绍了2020年至2023年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情况,会上还通报了忻府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最新进展情况。
据了解,忻府区法院始终坚持惩治性与恢复性司法理念并举,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,健全完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联动机制,从一个个环境资源小案件入手,小案不小办,在更大范围、更宽领域、更深层次凝聚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合力,做实修复保护治理后半篇文章,通过一系列司法审判工作实际举措能动践行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大理念,用心用力用情守护良好生态环境民生大福祉。会上通报的六个典型案例具有鲜明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特色,涉及盗伐林木、污染环境、非法猎捕、土地承包经营、土地使用权转让等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,充分体现了忻府区法院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、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有力司法服务的生动实践。
忻府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今年有四方面的最新进展。一是环资审判由水林田向湖草沙推进,通过加强府院联动,以审判促修复、促保护,联合职能部门责令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被告人承担相应刑事责任进行“补草复绿”。二是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进校园、模拟法庭活动,通过寓教于“案”促进青少年环境保护观念的养成和法治信仰的树立。三是组织召开首届恢复性司法理念研讨会,邀请多家单位共同探索恢复性司法理念与审判工作中的融合互动,推动恢复性司法理念在司法实践中的广泛应用。四是打造生态文明司法前沿阵地,充分发挥八个法官工作站地理优势,推进生态恢复、公众参与、法治宣传、诉前调解等一体化建设,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生态环境司法新需求,以司法之力筑牢美丽忻府的法治堤坝。 (记者 李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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